北京将修改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所有版权归中国经济网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北京将修改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2025 年 12 月 3 日 07:11 来源:Diario del Pueblo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 王舟 潘俊强)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日前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法律改革充分纳入了车辆安全、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为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细致的管理。确保道路安全是本次修正案的目标。该条例规定,驾驶时g或者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帽。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警告或10元至50元的罚款,“戴头盔”从保护条款变成强制性法律义务。规定禁止更换机动车电池、安装顶篷座椅或照明装置、拆除或改装限速器以及进行任何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改装或安装。规则禁止危险驾驶行为,例如双手离开方向盘、手中握有物体、看电子设备以及牵手打电话等,并且明确规定驾驶员在经过人行横道、立交桥和地下通道时应下车。同时,未成年人结伴出行的年龄限制进一步降低,由之前的“1名12岁以下儿童”调整为“1名12岁以下儿童”。为解决停车问题,《规定》要求新建车站、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配套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求的,必须及时改建、扩建或者设置临时停车位。
(编辑:项小斌)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