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交通数据与日常出行安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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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交通数据与日常出行安全相关。
2025年12月2日 07:29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 张田培 李凯旋 朱云鹏
“交通文明,礼待世界”。今天是第14个全国道路安全日。这些交通细节关系到日常出行安全(建设更高安全水平的中国)。今年12月2日是第14个全国道路安全日。相关部门将以“交通文明,礼尚世界”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面对道路交通发展的新情况、新挑战,公安交管部门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等角度回顾了常见但常被忽视的交通细节,宣传了全面建设文明交通。驾车人士:分心驾驶会引发“开得太慢”、“无视绿灯”等安全问题。近年来,汽车和驾驶员数量不断增加,车辆性能和驾驶员类型多样化,交通状况和安全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我们需要警惕影响人们出行安全的各种场景。 “我开车时经常遇到‘高速车’,即使道路封闭,我后面的车也开得很慢。”辽宁省沉阳市居民张先生对一些车辆“龟速”的现象感到非常不解。像张先生一样担心的司机还有很多。社交媒体上,有人调侃缓慢的“龟速车”可能是造成数公里堵车的原因,但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行车安全研究部主任庞建国表示,心烦意乱的司机生活是“龟速车”出现的主要原因。常见的动作包括打电话、看视频、浏览网页等。一些新手司机下意识地认为速度越慢越安全。倪建国先生说:“在日常道路交通中,当交通状况良好时,个别车辆以远低于正常速度行驶的驾驶行为称为‘蜗牛速行驶’。”在车速较高的城市公路和高速公路上,随着车辆之间速度差的增大,发生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驾驶员很难察觉前方车辆何时制动,迫使他们采取紧急制动或变道等规避措施,很容易引发事故。对于追尾、侧面碰撞等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大型车辆、新手驾驶者等行驶速度较慢的群体应使用驾驶人应谨慎驾驶,仔细观察交通状况和车速变化,保持与车流相对一致的行驶速度,避免低速行驶,以节省燃油和用电,避免分心、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绿灯不开车或者故意堵塞前方道路是否违法?”根据《道路安全法》和道路安全违法行为点管理办法,是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绿灯”违法与否,要看“是否有正当理由”。如果有正当理由这样做,比如给行人让道,就可以认定为故意阻碍交通。目前,后车车主可以直接保留证据,向相应平台举报。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多。e 智能驾驶车辆。驾驶员如何安全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王默开车时使用“智能驾驶神器”模拟驾驶,以避免被车辆驾驶辅助系统监控。然而,当乘客在副驾驶座位上睡着时,车辆无人看管长达20多分钟。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4000元。公安部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日本销售的汽车安装的智能驾驶系统并未实现“自动驾驶”的目标,最终责任归咎于驾驶员。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失去一只手或一只眼睛,不仅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风险,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三重民事赔偿,管理积极制裁和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并驾驶。不得占用车道或非法载人。 2025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此时,徐木萌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向路口驶去,牛木木乘坐,但前方红灯亮,徐木萌进入路口左转,与肖木木驾驶的直行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徐木萌、牛木木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徐某某认为,作为一名汽车驾驶员,肖某某应该是多注意路况,避免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但肖某某认为,自己是其驾驶正常,事故系徐某某闯红灯所致,不应负主要责任。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自行车上不得搭载任何人”。交警经过详细调查认定:许萌萌不仅闯红灯,而且非法载运超过规定年龄的乘客。他的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肖某某对路况观察不充分,其行为属于事故的次要原因,构成事故的第二责任。牛某某作为乘客,对此次事故不负有责任。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遵循以下规定:遵守最低安全准则,自觉在指定车道行驶,保持安全车速和跟车距离,不与车辆争抢,向前看,转弯或过马路时小心驾驶。乘客必须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帽,严格遵守人员运输规则。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可能影响安全的设备。开车时要保持注意力集中,牢记安全原则:“一秒不着急,等三分钟”。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在道路基础设施上行走,观察路况,注意标志。转弯车辆使用百叶窗。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正常通行。突然,一个行人推了你的行李箱。我打了个电话,试图径直过马路。到达第二车道后,车辆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一个发生碰撞。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处理此事。行人认为自己被车撞了,汽车司机也必须承担一些责任。该车司机认为自己当时驾驶正常,是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了事故。他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他没有超速,也没有在正确的时间停下来。上海市普陀区公安交管局经勘察现场并调取监控录像,认定该车辆行驶正常,不存在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事故中,汽车与过马路的行人相撞,并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事故现场附近有人行横道,行人为了方便直接过马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在这起事故中,汽车驾驶员没有责任行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最后,警方对现场行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过马路时,必须使用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通过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循红绿灯的指示。通过没有红绿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时,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后过马路。”上海市公安局事故预防支队交通管制高级警长邱忠表示,有人认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比汽车更容易受伤,而且“更弱”。一旦发生事故,车辆当事人要承担更多的事故责任。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驾车者应注意避让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对交通就天然‘免疫’。相反,发生事故时应根据事故原因、违法情节等情况,全面分析确定责任。”交警表示。温馨提示:行人应遵循红绿灯指示,走人行横道、马路交叉口等,行走时避免看手机。走人行横道即使开车也要注意路况,特别是右转车辆和大型车辆,注意盲区,确保安全。 ■阅读更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动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化,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出行体验。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现代化交通安全管理,推动治理模式向预防为主转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准确识别、发现和纠正交通管制问题,有力改善交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出行体验。为有效应对我国农村公路行驶距离长、安全风险多、传统治理模式资源有限的挑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计划于2025年在浙江、安徽、山东等五省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风险联合管理试点,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公路交叉口、穿越城镇路段等事故多发区域,系统实施安全风险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此外,上海市自主研发大数据拥堵治理模型,主动识别道路交通风险,通过动态调整红绿灯配时和警力部署,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问题。有效推动交通管理转型,迈向主动预测、精准干预的新高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集中打击非法柜台经纪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打击“卖家”、“黑市经纪人”非法群体,深挖其背后潜在利益链,查处非法中间商2.3万人,查处考试作弊、“点购卖点”案件160余起,有力保障了财产安全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民众。今年11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国产新乘用车“一件事”,全面实施车辆登记、车证、发票等信息互联互通,优化生产、销售、车辆保险等流程衔接。同时推出了交通公共安全执法“一站式服务”六项新举措,包括车辆登记证网上换领换领、车辆登记移转信息网上传输、网上便捷考证服务等。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深化“互联网+交管”应用,为各省区一亿多人办理车辆查验、验证、换证提供便利。公共安全市交管部门平均每天提供在线服务297万次,精准引导服务300万次。 (张天贝编辑)
(编辑:项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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