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预订往往会遭遇风波,消费者不能总是“赌运气”。

王志高说:“我花了几百块钱买了拍立得相纸,但一盒都没有收到,目前也联系不到卖家。”据《解放日报》11月17日报道,上海市民反映,几个月前,他们在某团购软件上购买了宝丽来相纸,结果却全都弄丢了。事实上,今年下半年,多起推销“低价相机、即时相纸”的跟团游走红,部分参加跟团的消费者被骗金额高达100万元。在这种集体采购陷阱中,组织者巧妙地利用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和从众心理,推销“远低于市场价格”,并利用小批量出货、合影、改用分发视频等方式来维持人气,增加团体的繁荣度,并不断吸引新的资金注入。虽然这看起来又是一场电商消费者争议,但实际上暴露了隐藏的事实社会团购模式的风险。随着消费者行为脱离传统的电商监管框架,开始与社会关系链条深度交织,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往往会变得更加困难。当此类事件发生时,迫切需要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范围。如今,大多数在线平台都声称自己是“技术中立”的,并试图将自己定位为纯粹的技术服务提供商,在用户协议中以细则写明“商品和服务由团体领导者独立提供”。这种逃避责任的倾向是值得怀疑的。团购活动借助平台的社交链迅速蔓延,平台也获得了流量和商业利益。不能充当问题出现后就解决的“中间人”,而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建立与其影响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消费者维权困境也折射出新消费模式的法律盲点。资金直接打入团长账户的方式,让消费者面临举证难、追责难的双重困境。即使诉讼成功,执行也可能会很困难,因为公司提前转让了所有权。而且,维权成本远远超过消费量,如果超过,往往会降低个体消费者的积极性。随着消费从传统的人与货店关系转向基于社会信任的关系,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效率与安全,需要众多利益相关者共同思考。监管部门应明确社会团购的法律性质,并将此类业务纳入现有消费监管体系权利保护系统。消费者必须更加理性,不能只关注价格,还要保持必要的风险意识。平台利益相关方要落实责任,努力完善班子负责人资质评价,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建立消费者保障基金。预计未来基于平台经济的新消费形态不断涌现,消费者不能总是把运气寄托在“捡到便宜”或“被骗”上。这不仅尊重消费者权益,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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